企业申请担保需要提供以下文件资料,并保证其真实性:
1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2、 经会计师事务所(或审计师事务所)审计的企业上三年度的会计报表(复
印件)和相应的审计报告(复印件),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(复印件)及上年度同期会计报表。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。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。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(复印件)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(复印件);
3、 验资报告;
4、 税务登记证;(国税、地税);
5、 企业法人代码证书;
6、 贷款卡和贷款卡信息资料;
7、 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;在金融机构开立的其他帐户(应包括金融机构名
称、帐号);
8、 企业章程;
9、 企业简介;
10、上年度及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;
11、土地证、房产证(复印件);
12、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证明、身份证(复印件,本人签名)和履历;
13、近三月的主要账户银行对账单;
14、近期企业及法人代表银行征信查询信息;
15、工业企业提供近三月电费单据;
16、近3个月财务报表及近3个月银行流水单据;
17、项目实施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;
18、国家专卖、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,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
(复印件);
19、可以说明企业或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(如列入政府各类计划的有关文件、
环保证明、产品获奖证书、用户使用报告、用户订单等复印件及产品照片)。
20、反担保单位有关资料(上述1—15项);
21、抵押反担保资料(抵押物清单;抵押物所有权证明;抵押物评估材料;
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的抵押声明书;抵押物投保证明);
22、质押反担保资料(质物清单;质物所有权证明;质押物评估材料;有处
分权人同意质押的质押声明书);
23、其他资料
注:1、以上材料复印件用A4纸,应同时提供原件备验。
2、所提供资料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。
3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。